为整顿和规范路跑、越野跑赛事,规范“马拉松”赛事名称的使用,保障路跑赛事有序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》 、《体育赛事管理办法》和世界田径比赛结合《技术规则》,现将马拉松赛事名称使用指引明确如下:
一、本规定旨在规范公路跑、越野跑等跑步项目中“马拉松”名称的使用。不涉及已列入奥运会、亚运会、全运会正式比赛项目的相关运动项目(例如:马拉松游泳、马拉松竞走混合接力)。
2、根据世界田径比赛技术规则,路跑项目是在人工铺设的道路上进行的跑步项目。马拉松(42.195公里)和半程马拉松(21.0975公里)是路跑项目²的比赛项目之一。
3、“马拉松”赛事名称仅适用于标准距离42.195公里的路跑赛事。其他距离的路跑赛事,应在赛事名称中明确注明距离,如“半程马拉松”、“10公里赛跑”等。
4、路跑项目应以比赛中设定的最远距离项目命名,并在名称中体现场地和时间。例如,2024XX半程马拉松是指比赛将于2024年举行,距离最长的赛事是半程马拉松。
5、超过标准“马拉松”距离的路跑项目应以实际距离命名,如:50公里跑、100公里跑。
6、活动名称必须与参加范围一致。除医疗跑和配速员外,单性别项目原则上不允许有其他性别参赛。
7、“马拉松”设置的比赛项目如果小于10公里,原则上应以“X公里”或“快乐跑”或“健康跑”命名。不宜以“迷你马拉松”或“儿童马拉松”命名。
八、在非人工铺装道路上举行的山地、越野跑赛事,应准确使用赛事名称,不得采用“山地马拉松”、“森林马拉松”等不规范的方式命名。
九、其他体育赛事中使用“马拉松”名称的,须向国家体育总局报告。未经许可,赛事名称中不得使用“马拉松”一词(例如:滑冰马拉松、轮滑马拉松、垂直马拉松)。
十、在中国境内举办路跑赛事必须遵守上述规定。各级路跑赛事监管单位应当对地方赛事中“马拉松”名称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,确保符合监管要求。
1根据体育法第五十条规定:国家对体育赛事实行分级分类管理,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规定。
根据《体育赛事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:体育赛事名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:
(一)与举办地区性、体育赛事项目内容相一致;
(二)与主办方开展活动的行业领域、人群范围相一致;
(三)名称与其他自然人、法人、非法人组织举办的体育赛事名称明显不同的;
(四)不得侵犯其他自然人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;
(五)不得含有欺骗性或者可能引起公众误解的文字;
(六)不得使用带有宗教含义的词语;
(七)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,使用“一带一路”、“金砖国家”、“上海合作组织”等具有政治、外交属性的词语;
(八)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其他规定。
²《世界田径竞赛及技术规则》规定,路跑项目的标准距离包括:一英里、5公里、10公里、15公里、20公里、半程马拉松、25公里、30公里、马拉松(42.195公里) )、50公里、100公里和公路接力赛。
欢迎添加小编微信评论运行
拉你进马拉松交流群
第一时间了解活动信息
以及跑步知识
识别二维码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。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 请联系本站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://dgy168.com/html/tiyuwenda/10169.html